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52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 号)文件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公开发行了 3,691,35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
总额人民币 36,913.50 万元,债券期限为 6 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
年为 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20%、第六年为 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9 号文同意,公司 36,913.5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新港转债”,债券代码“111013”。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集团”)合计配售“新
港转债”2,753,980 张,占发行总量 74.61%。
二、可转债变动情况
易方式合计转让“新港转债”40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84%。转让后,越盛
集团持有“新港转债”2,353,980 张,占发行总量的 63.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可转债比例变动达 10%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7)。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越盛集团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转让
“新港转债”400,000 张,占发行总量的 10.84%。本次转让后,越盛集团持有“新
港转债”1,953,980 张,占发行总量的 52.93%。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持有的“新
港转债”及变动明细如下:
持有人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后
持有数量 占发行总 变动数量 占发行总 持有数量 占发行总
越盛集团 (张) 量比例(%) (张) 量比例(%) (张) 量比例(%)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