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2023年11月10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1月14日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的董事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持股比例 5%的参股公司浙江大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
新能源”)的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5%股权转
让至安吉科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深圳浩泰投资创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拟将其持有大晟新能源 8%股权转让至南通丰合通瑞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经综合考虑,公司将放弃本次大晟新能源 13%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并授
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
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导致公司对大晟新能源的持股比例发
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放弃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
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周宇斌、黄捷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
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独立董
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