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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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3-09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和欣新材料产业
(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东和欣”)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与无锡光
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年度订货协议》,预计 2024 年向无锡光旭销售
约 24 万吨产品,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12.44 亿元(含税),该合同属于日常经营
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决策。
  一、合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无锡光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755880624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曹熙忠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
  经营范围:复合钢板新材料的研发、制造、加工;冷轧带钢、镀锡带钢、建
筑工程机械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的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
印刷;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物流服务;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无锡光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
  (一)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等
量。
  (二)验收标准、方法及质量异议处理
负不超过合同数量 10%。
收到货物之日起 2 天内书面提出;如有质量异议,须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10 天内
书面提出,并负责完整的报关实务及票签、资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三)结算方法
保。
  (四)交货地点和方式
  (五)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
极影响(最终以公司经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条款中对产品数量、价格、支付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
各方均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
关政策变化或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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