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6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55 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
洲 E5 栋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3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75,484,402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2.14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余莉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75,484,40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前三季度利润 3,562 0
分配预案》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张璇、李信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