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成都市新筑路
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
则》,我们对公司财务总监人选贾秀英女士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人
选龚勇先生的履历进行了审查,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查,贾秀英女士和龚勇先生任职资格分别符合担任上市公
司财务总监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和内部
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江 涛 罗 珉 罗 哲 肖光辉 夏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