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有关规定,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人选夏玉龙先生、财
务总监人选贾秀英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张杨先生、副总
经理人选杨丽女士的履历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查夏玉龙先生、贾秀英女士、张杨先生、杨丽女士的履历等
材料,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董
事会秘书人选张杨先生任职资格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罗 珉 江 涛 罗 哲 肖光辉 夏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