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公司未发生《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经董事会确认公司层面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除 15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符合行权的激励对
象共 292 名。
三、上述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
职资格,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292 名激励对象共计 4,557,060 份股票期
权办理行权事宜。
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