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客观判
断的原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能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合理,符
合公司业务及审计工作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聘
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永、邹奇、侯延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