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
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独立董事:张熔显、蔡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