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审核意见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审核推荐王彬
先生、曾佳女士、苟斌辉先生、王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审核推荐徐向春先生、张鹏先生、沈烈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我们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询问,上述四位
非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至 148 条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张鹏、徐向春、王侃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