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 168 号 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87,181,66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1.271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顾正青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87,181,66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187,181,66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续聘 2023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王月鹏、邹佩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
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世华科技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