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 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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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7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注销剩余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概况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和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6,720,190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0)。
   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175,736,503 股变
更为 2,169,016,313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2,175,736,503 元变更为人民币
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
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现场
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邮件标题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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