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孚通信: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3-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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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3-077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耿慧敏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
所述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
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耿慧敏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就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
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
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
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
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公司名称: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孚通信
   股票代码:300394
   法定代表人:邹支农
   董事会秘书:陈凯荣
   联系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
   联系电话:0512-66905892
   联系传真:0512-66256801
   公司网址:www.tfcsz.com
   电子信箱:zhengquan@tfcsz.com
   由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如下:
   耿慧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9 月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职于台州学院。1994 年至 2002 年在佳木
斯烟草公司工作,2003 年至 2009 年就职于大连财经学院(原东北财经大学津桥
商学院),先后担任过学校财务部主任、教学管理部主任、院长助理兼财会系主
任等职务。2019 年 5 月起任职于台州学院。主要研究方向审计、内部控制与风
险管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民事诉讼或仲裁。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征集人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办法>的议案》、
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
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至 11 月 30 日期间(每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
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 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 695 号公司证券部
     收 件 人:陈凯荣、蒋莉莉
     邮 编:215129
     联系电话:0512-66905892
     传 真:0512-6625680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
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耿慧敏
     附件: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
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
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耿慧敏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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