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暨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
事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就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参与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议,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审核意见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审阅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中层管理人员参与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公
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参与子公司持股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人
才,能够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及厦门盈趣汽车电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盈趣汽车电子”)实现长期稳定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以盈趣汽车
电子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 4.845 元为作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合
理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
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中层管理人员参与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宪榕、林志扬、蔡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