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75 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120,5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21 元/股,最低价为 13.13 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 14,766,07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即从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具体内容详见于
(http://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亨通光
电:2023-063、2023-071 号)。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首次回购股份 1,120,5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3.21 元/股,最低价为 13.13 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 14,766,07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