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锂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票上市规则》、
作》等有关规定,对华盛锂电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87 号),华盛锂电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00.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11,000.00 万股。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 8,481.37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18.64 万股(求和与前述发行后股本总
额不同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
数量为 1 名,具体为张家港保税区智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
股份之日(公司就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 2020 年 11 月 18 日)
起 36 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450,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核查意见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
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公司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00.00 万股增至 15,950.00 万股,各
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0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
其他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张家
港保税区智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
本公司作为新增股份持有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之日起锁定 3 年。
票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
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核查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
且上述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
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450,000 股,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
份之日起 36 个月,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91%。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20 日(因解除限售日期 2023 年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通数量(股) 数量(股)
张家港保税区智慧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1,450,000 0.91% 1,45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450,000 -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
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华盛锂电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蔡福祥 李 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