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6 证券简称:*ST 民控 公告编号:2023-64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
年11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融中心C座4层1号会议室
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2,269,12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98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9,996,728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6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72,40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427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287,7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3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3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272,4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4272%。
及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的部分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参加了本次会
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83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406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6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6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7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6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6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上述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3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3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3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上述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本议案涉及聘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3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3股。
表决结果:当选
表决结果:同意119,996,7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98.14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304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上述人员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庞建华先生、曾祥翠
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赵
英伟先生、罗成先生、刘晓勇先生、庞建华先生及曾祥翠女士组成。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张建军先生、陈良栋先生、严兴农先
生卸任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孟捷先生、王玉涛先生卸
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四)《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2,269,1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8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阳 刘子悦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