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通过邮件方式、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莹女士主持,与会监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综合考虑了审计需求
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计划,可以保障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
顺利完成,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