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瑞芬女士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作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7)。
(二)审核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
合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后认为:
预留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预留授予的 6 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在公司《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内,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11 月
授予价格为 42.02 元/份。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
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