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独立、
客观、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6,0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在保 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关于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常、陶永平、孟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