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9 证券简称:南侨食品 编号:临 2023-078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侨食品”)
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因监事会换届选举、部分激励对象离职、身故导致部分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计 34,000 股;回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32,500 股。(详见公司披露于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23-077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26,101,116 股变更为 426,034,616
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
注册资本预计将由目前的 426,101,116 元变更为 426,034,616 元(实际减资数额
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准数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特此公告。
南侨食品集团(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