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 青达环保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501     证券简称:青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3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
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青达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
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及上网附件。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在公司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
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
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青岛达能环
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青达环保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