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59 证券简称:中集环科 公告编号:2023-012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9 日 9:15-15:00。
楼泰山厅
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
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中集安瑞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9 人,代表股份 510,266,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4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 3 人,代表股份 51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6 人,代表股份 26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4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51,266,7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26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10,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57%;
反对 7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034,123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34,123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032,123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32,123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032,123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32,123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032,723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32,723 股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杨晓虎先生、季国祥先生、 赖泽侨先生、丁莉
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034,514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34,514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032,113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32,113 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032,113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32,113 股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李士龙先生、袁新文先生、周语菡女士当选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031,117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31,117 股
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033,515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51,033,515 股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秦钢先生、刘瑛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冯双律师、高鹏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安瑞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