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盾量子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
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盾”)拟与关联方北京东方中科集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证券代码 002819)发生以下关联交
易:因东方中科经营需要拟从上海国盾采购量子计算产品,据此上海国盾拟与东
方中科签订 2 份量子计算产品销售合同,合同金额预计合计为 892.80 万元。
该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王戈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817.389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制造、销售电子计算机及备件、网络设备、仪器仪
表、工业自动化设备、工具、翻新设备、试验设备以及通讯设备,上述商品的进
出口、批发、租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售后服务,维修及维护
服务,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仓储服务。(以上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系东方中科的实际控制人,并同时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为 5.69%。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方中
科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安排
东方中科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为中国领先的先进测试技术与科技服务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包括仪
器销售、租赁、系统集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
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东方中科经营需要,东方中科拟向公司子公司上海国盾采购量子计算产品,
并签订 2 份量子计算产品销售合同,合同金额预计合计为 892.80 万元,并对采
购内容、合同金额、产品交付要求、质量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
项进行约定,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海国盾将根据业务需求的实际情况与东方中科签署具体的商业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与东方中科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
日常经营及业务开展需要而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上
述交易是在正常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东方中科依法存续且正常
经营。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因此导致公司
对上述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由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
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马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