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23-053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
限公司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置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吉星置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
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51%股权,以下简称“国际食品”)
为原审被告,国际食品为上诉人;
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原承租物业及
附着资产,国际食品需折价补偿绿膳谷相关案涉工程、设施设备、装
修价值共计 62,429,530.51 元;案涉收回资产尚需核查后方可确认资
产入账及损益影响金额;同时,另案法院判决绿膳谷应支付国际食品
物业占用费 43,050,968.50 元,国际食品正积极推动执行程序。国际食
品已对上述物业绝大部分历史应收租金计提坏账准备。该事项相关的
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详细情况见本公告“三、
国际食品与绿膳谷相关诉讼对公司损益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国际食品、海吉星置地、公司与绿膳谷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
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一审判决,由国际
食品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提出上诉并已审
理终结。日前,公司收到法院二审判决。
(一)当事人
(1)原告: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2)被告
被告一: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海吉星置地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上诉人: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被诉人: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二)案件情况
路 58 号计租建筑面积共计 54,000 平方米的物业(以下简称“物业”)
整体出租给正在筹建的绿膳谷,用于仓库、物流、厂房、宿舍餐厅等
用途。双方签署了《物业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书》,合同中列明
物业所处部分地块存在争议,绿膳谷表示了解并同意以现状承租,并
依据合同约定对租赁场地、建筑物进行改造、增建和装修,对外招商。
回复,后国际食品多次向绿膳谷发函告知解除合同事宜并要求其限期
清理资产撤出、交还物业并配合接管。
约定将收回物业现状出租给海吉星置地使用。2018 年 11 月,海吉星
置地接管收回物业。
因绿膳谷拖欠租金,2018 年 6 月,国际食品起诉绿膳谷(案号:
(2018)粤 0307 民初 11179 号,以下简称“另案”),请求确认租
赁相关合同无效、绿膳谷支付拖欠的物业占用费及利息、绿膳谷恢复
租赁物业原状。经法院审理,判决认定国际食品与绿膳谷签署的《物
业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书》无效;绿膳谷应支付拖欠国际食
品的物业占用费 43,050,968.50 元。该判决于 2020 年 1 月生效,并已
进入执行阶段。
司,请求判令赔偿其租赁物业新增建筑、设施设备和装修损失共计
价鉴定报告书》,绿膳谷在租赁期间投资的装修、装饰、加建和改扩
建等工程设施设备造价为 81,928,517.71 元。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详见后文)。因不服该判决,由国际食
品向省高院上诉。日前,国际食品收到省高院出具的(2021)粤民终
二、判决情况
(一)本案一审判决情况
市中院认为,鉴于另案生效判决确认双方签署的租赁相关合同无
效,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金额,由
国际食品对绿膳谷在租赁期间因装修、装饰、加减和改扩建等的投入
予以补偿,超过鉴定结论金额的补偿请求不予支持;此外,海吉星置
地和公司非本案涉案合同的当事人。判决如下:
筑、设施设备和装修损失共计 81,928,517.71 元。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国际食品和绿膳谷
共同承担。
(二)本案二审判决情况
省高院认为,鉴定造价是绿膳谷的投资成本,应按绿膳谷实际使
用物业期间占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扣除免租期)的比例酌定国际食品
向绿膳谷折价补偿案涉工程、设施设备、装修的数额。判决如下:
事判决第二项;
事判决第一项为:国际食品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绿膳谷补偿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国际食品和绿膳谷
共同承担。
三、国际食品与绿膳谷相关诉讼对公司损益影响
程、设施设备、装修价值共计 62,429,530.51 元。国际食品收回承租物
业涉及的资产尚需核查后方可确认资产入账及损益影响金额;另案判
决绿膳谷应支付拖欠国际食品的物业占用费 43,050,968.50 元,截至
目前,绿膳谷尚未支付物业占用费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国际
食品正积极推动执行程序。
原则,国际食品对账面应收绿膳谷历史租金(36,330,438.37 元)和其
他应收款(3,849,088.25 元)计提了坏账准备(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计提或
冲回。
上述相关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最终以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