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 国盾量子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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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3-070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全
      资子公司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国盾”)拟与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签订 2 份
      销售合同,对其销售 8,928,000 元的量子计算相关产品。
  ?   包含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向各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类
      合同合计 23,327,988.00 元,采购商品类合同合计 1,255,324.09 元,提
      供服务类合同合计 7,438,278.20 元,接受服务类合同合计 0 元,上述合
      同类别金额共计 32,021,590.29 元(剔除公司已披露股东大会审议的关
      联交易金额)。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公司
      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张莉女士回避表决。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拟与东方中科签订 2 份销
售合同,合同金额预计为 8,928,000 元。预计加上此次交易,自此往前追溯 12
个月,公司向各关联方签订销售商品类合同合计 23,327,988.00 元,采购商品类
合同合计 1,255,324.09 元,提供服务类合同合计 7,438,278.20 元,接受服务类
合同合计 0 元,上述合同类别金额共计 32,021,590.29 元(剔除公司已披露股东
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 12 层
  法定代表人:王戈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817.389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8 月 10 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制造、销售电子计算机及备件、网络设备、仪器仪
表、工业自动化设备、工具、翻新设备、试验设备以及通讯设备,上述商品的进
出口、批发、租赁、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售后服务,维修及维护
服务,技术服务及技术培训;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仓储服务。(以上不涉及国
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控股”)系东方中科的实际控制
人,国科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5.69%。同时,东方科学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科仪”)系东方中科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张莉女士担任东
方科仪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东方中
科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业务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盾拟与东方中科签订 2 份销售合
同,合同金额预计为 8,928,000 元。
  以上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2 条中规定
的日常关联交易,并符合第 7.2.7 条中规定的相关的交易,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
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活动所需。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订书
面合同或协议,交易价格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考虑原料价格、技术
复杂程度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拟签订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主体: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供方)、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2)合同主要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量子计算相关产品
  (3)支付方式:需方分期向供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主体:上海国盾量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供方)、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2)合同主要内容:需方向供方采购量子计算相关产品
  (3)支付方式:需方分期向供方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东方中科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为中国领先的先进测试技术与科技服务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包括仪
器销售、租赁、系统集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能
力。双方在就上述交易签署合同后,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六、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
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
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
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
表决通过,一致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此次预计与东方中科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
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
  此次与东方中科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
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原则,定价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
次与东方中科的关联交易。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的 3 位监事的全票通过。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国盾量子本次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同意并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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