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 晶晨股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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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及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4,1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
其中: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批次(2020 年 9 月 22 日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32,250 股,本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2020 年 10 月 28 日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晶晨股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根据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开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
票权。
  (3)2019 年 12 月 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 年 12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19-013)。
  (4)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9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
  (6)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7)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类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
属条件的议案》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4)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四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15)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6)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象                 可归属数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人数                  量(股)
                        (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         1      3,000     900      30.00%
      技术骨干        22    104,500   31,350    30.00%
       总计(23 人)         107,500   32,250    30.00%
份数量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
             激励对象                 可归属数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人数                  量(股)
                        (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技术骨干        13    139,500   41,850    30.00%
        总计(13 人)    139,500 41,850 30.00%
  注: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包含 1 名激励对象
重复授予情况,因此本次实际归属人数为 35 人。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5 人。其中,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23 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 13 人(包含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重复授予 1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3 年 11 月 14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4,1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416,319,868        74,100         416,393,968
   由 于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归 属 后 , 公 司 股 本 总 数 由 416,319,868 股 增 加 至
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晶晨股份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446 号),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 35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 1,419,172.72 元,其中,
新增股本 74,100 元,转入资本公积 1,345,072.72 元。
次及第三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3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313,747,630.40 元,公司 2023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76 元/股;
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416,393,968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3 年 1-9 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合计 74,100 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约为 0.02%,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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