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来德: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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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实工作,请被核实者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表发
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3 分钟。
  四、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提
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
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按表
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七、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
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离开会场。
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
会议地点: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红旗大厦 19 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轩景泉
一、 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 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介绍现场
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 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六、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 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 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38,293.84 万元,本次拟使用 11,400.00 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原董事孟丽已于 2022 年 12 月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并征求了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拟提名汪康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现任的其他
董事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其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补选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
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同时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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