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101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起以专人送出、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下午收盘后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的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连续 16 个交易日内已有
于 7.423 元/股)。根据《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东湖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行
使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的“东湖转
债”。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管理层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后续“东湖转债”
赎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赎回登记日、赎回程序、价格、时间等具体事
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公告》(编号:临 2023-102)。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101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3-101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附件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研究和核实了公司提供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议案与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开、公正、客观原
则,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债”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对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提前赎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规定,同时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一致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前赎回“东湖转
债”的议案》。
独立董事:金明伟、王华、熊新华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