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 关于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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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71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3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下属
公司包括现有及后续新设子公司以及孙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
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3 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不超过 12 亿元(含本数)的授信
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或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
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为满足实丰文化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实丰文化近日与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两份《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两笔借款金额均为 2,000 万元。本次融资实际发生后,融资金额在 2023
年度授信融资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另行召开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及担保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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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71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授信融
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担保。
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
提供抵押担保等。实际担保的金额在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额度。
   近日,就实丰文化与交通银行的融资事项,公司下属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下属公司广东实丰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实丰”)与交通银
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下属公司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实丰智能”)与交通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下属公司汕头市艺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丰贸易”)与交通银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实丰智能、广东实丰、艺丰贸易已分别就本次担
保事项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及有效
期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 年 09 月 04 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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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71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玩具、模型、文具用品、婴童用品、体育
用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工艺美术品;动漫软件、游戏软件的设计、研发、
制作(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须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
及销售;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机器人和智能机器系统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
生产及销售;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的研发和销售;通讯设备的研发和销售;计
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企业信息咨询;
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实丰文化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704,245,840.57        688,707,199.31
        负债总额             231,532,178.89        224,794,077.17
         净资产             472,713,661.68        463,913,122.14
          项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328,543,018.40        221,586,327.17
        利润总额             -39,054,112.87        -10,511,551.09
         净利润             -40,546,981.87        -10,634,162.96
        资产负债率                    32.88%                32.64%
     (三)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关系
     实丰智能、广东实丰、艺丰贸易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实丰
智能、广东实丰、艺丰贸易 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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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71
   (一)实丰文化与交通银行签署的合同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债务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借款期限:壹年
   (二)实丰文化与交通银行签署的合同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债务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借款期限:壹年
   (三)实丰智能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保证人: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 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实丰智能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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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71
   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抵押人: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物:自有房产
   抵押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物的费用、抵押物处置
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广东实丰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保证人:广东实丰文化有限公司
   债务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艺丰贸易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保证人:汕头市艺丰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6 页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3-071
   债务人: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
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
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累计
为 17,1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4.35%,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为
彼此之间的担保,除此外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等合同。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 6 页 共 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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