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4 证券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3-44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刊登了《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4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
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9:15-15:00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 1 —
年11月14日9:15-15:00。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
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
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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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累 积 投 票 提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案
的议案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监事的议案
工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已经分别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的相关公告。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
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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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
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
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4)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
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
东大会”字样,传真:0538-8265450(自动)。
下午 13:00-17:00。
(邮编:271000)。
联系人:孙建生、李坤
联系电话:0538-6269907、6269586,传真:0538-8265450(自
动)
电子邮箱:tssy000554.sdsy@sinopec.com
地址: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 1 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 4 —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
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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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
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
案或弃权。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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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备注:
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
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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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为:360554
投票简称为:泰山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
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
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
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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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
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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