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0 证券简称:大族数控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公司实施 2023 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 8.5 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请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是一致的。
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
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7.6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7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11 月 1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11 月 1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11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11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大族激光智造中心 3 栋 7 楼
咨询联系人:周小东、周鸳鸳
咨询电话:0755-86018244
传真电话:0755-86018244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