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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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万润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万润股份”)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605 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605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6,925,050 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二、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
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性操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万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已制定
《远期结售汇内控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
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进行
了详细的规定,确保风险可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和《万润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
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崔志娟
     邱洪生
     郭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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