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6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
)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
二、担保进展情况
(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的编号为“JX02(国内证)20230004”的
《国内信 用证开 证合同 》, 向华夏 银行平湖 支行申 请开立 国内信 用证( 编号为
“02E52DL2300008”
),信用证金额为人民币 1,300 万元,付款期限为见单后 365
天。
公司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JX02(高保)20230007”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自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7 月 14 日期
间与华夏银行平湖支行连续签订的多个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前述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8 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26,
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司最近一期(2022.12.31 )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的比 例分别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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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