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ELONG COMPOSITE ENERGY GROUP CO., LTD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 经 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 十二届董 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 议审议 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董事会投资决策程序,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对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并担
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委员在任期内如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
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辞去委员
职务。
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在补选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按本实施细则的
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产经营项目方
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决定。
董事会对战略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
事会决议中记载战略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九条 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
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由
战略委员会进行讨论评审,并报董事会讨论。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任一委员可向主任
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第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以电话、邮件
或传真等方式将会议时间和地点、召开方式、事由及议题、召集人和主
持人等事项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
限制。发出通知后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
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
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
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
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
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
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
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
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聘请中介机构为其
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
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形成后交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与会议有关
资料一起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报送公司董
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
密义务,不得违反公司信息管理及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而泄露有关信
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章、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
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