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作为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过
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参与竞拍重整投资人资格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
司发展需求和整体利益。公司依法依规参与公开竞价拍卖,竞拍过程和是否竞拍
成功属于市场化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正、公开、
公平的市场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参与本次公开竞拍重整投资人资格事项。
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嘉岩、蔡栋梁、谢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