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股票代码:6001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 38 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 38 号
一致行动人:上海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天风天成
资管—浦发银行—天风天成天智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 735 号 5 幢 53120 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58 号新华保险大厦 1705A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 年 11 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等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湖高新”、“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
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湖高新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
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第八节 一致行动人声明……………………………………………………………15
第九节 备查文件……………………………………………………………………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建投 指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
联投集团 指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风天成资管计划、一 指 天风天成资管—浦发银行—天风天成天智 6 号资
致行动人 产管理计划
上市公司、东湖高新、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可转债、东湖转债 指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的 1,5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1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即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日)至今,(1)因内部非公开协议转让,联投
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东湖高新股份转让给信息披露
义务人;(2)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得东湖高新总股
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的小数外,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
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 38 号
法定代表人 潘新平
成立日期 2020 年 01 月 21 日
注册资本 伍拾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000MA49EL7Y99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
对区域综合开发改造、城市环境园林绿化项目的投资、建设、
运营管理;对养老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旅游产品
经营范围
开发;物业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各类基础设施工程
总承包、施工、咨询、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营业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 38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长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区的居留
住地
权
潘新平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武汉 无
刘占兵 男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中国 武汉 无
张保江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无
张德祥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无
王睿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无
张舟 男 董事 中国 武汉 无
邹勇 男 职工董事 中国 武汉 无
周望虎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武汉 无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武汉 无
朱红明
总工程师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武汉 无
徐世雄
财务总监
王华瑞 女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武汉 无
余国中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武汉 无
马伦权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武汉 无
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
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建投集团均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天风天成资管—浦发银行—天风天成天智 6 号资产管理计划目前直接持有东
湖高新 1.32%股份,天风天成资管计划委托人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及其
控股子公司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一致
行动人基础信息如下:
一致行动人(资产管理人):上海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溧阳路 735 号 5 幢 53120 室
法定代表人:吕东
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05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3316024
资管计划性质:封闭式集合资管计划
资管计划存续期限:2015 年 06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6 月 23 日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58 号新华保险大厦 1705A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如下: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住地 区的居留权
吕东 男 董事长 中国 上海 无
顾铠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无
查建彬 男 董事 中国 上海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联投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东湖高新股份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
人、公司可转债“东湖转债”转股使得总股本增加,因此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股比例累计被动稀释超过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安排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
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
市场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联投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东湖高新股份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
人、公司可转债“东湖转债”转股使得总股本增加,因此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但合计持股比例累计被动稀释超过 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
股东名称
性质
持股比 持股比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例(%) 例(%)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 无限
限公司 售条
件流
通股
天风天成资管—浦发银 无限
行—天风天成天智 6 号 售条
资产管理计划 件流
通股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 有限
团有限公司 售条
件流
通股
合计 182,123,262 22.89 182,123,262 17.82
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单位:股
占总股本 累计权益
序号 时间 事项 公司总股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比例 变动比例
资管计划持 13,473,209 股)
收到登记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建投集团持
流通股)转让给建投集团
风天成资管计划持 13,473,209 股)
收到登记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182,123,262(其中:建投集团持 168,650,053
流通股)转让给建投集团 划持 13,473,209 股)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使得总股本增
加,导致建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
发生变化,持股比例下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建投集团持有东湖高新 168,650,053 股、天风天成资
管计划持有东湖高新 13,473,209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
权利限制或权属纠纷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天风天成资管计划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潘新平
签署日期:2023 年 11 月 8 日
第八节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上海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吕东
签署日期:2023 年 11 月 8 日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东湖高新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潘新平
日期:2023 年 11 月 8 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名称(盖章):上海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吕东
日期:2023 年 11 月 8 日
附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武汉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东湖高新 股票代码 600133
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湖北武汉
限公司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
系联投集团将其所持有
的东湖高新股份转让给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可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转债“东湖转债”转股使
得总股本增加,因此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系联投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东湖高
新股份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可转债“东湖转债”转股
使得总股本增加,因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1、联投集团持有东湖高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份;2、建投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天风天成资管计划持有东湖
高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 持股数量:1、联投集团持有东湖高新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 32,608,696 股;2、建投集团持有东湖高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136,041,357 股;3、建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天风天成资管计划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有东湖高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73,209 股。
持股比例:1、联投集团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4.10%;2、建
投集团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17.10%;3、建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天风天成资管计划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1.69%。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1、建投集团合计持有东湖高新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有东湖高新无限售流通股 13,473,209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1、建投集团持股占公司总股本(2023 年 11 月 7 日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收盘总股本 1,022,403,132 股)16.50%;2、建投集团的一致行
动人天风天成资管计划持股占公司总股本(2023 年 11 月 7 日
收盘总股本 1,022,403,132 股)1.32%。
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3 年 11
月7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系联投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东湖高新股份转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可转债“东湖转债”转股使得总股
式
本增加,因此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是□ 否□
源 备注:不适用
是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湖高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划。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或市场变化而增加或减少在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东湖高新中拥有权益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
增持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东
湖转债”将可能继续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比例被动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