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
拟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如
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
胜任能力,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已对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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