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 2023-036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11 月 1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召开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23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收到有效表
决票 7 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
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推荐陈智、陈双英、刘新宇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蒋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
推荐冉斌、肖建峰、张勇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冉斌、肖建峰、张勇对上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聘任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候选人陈智、陈双英、刘新宇,外部董事候选人蒋宏及第九
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冉斌、肖建峰、张勇的任职资格、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要求,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冉斌、肖建峰、张勇均已参加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
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
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同意上述有关董事的提名,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并选举。
上述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陈智,男,57 岁,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新疆
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董事候选人:陈双英,男,58 岁,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新
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董事候选人:刘新宇,男,59 岁,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级
白酒评委、中国首席白酒品酒师、中国白酒大师,现任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
戒。
外部董事候选人:蒋宏,男,54 岁,党员,工程师,现任新疆煜福聚餐饮管
理有限公司(麦当劳新疆公司)董事长。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建峰,男,47 岁,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域旅游独立董事,维泰股份
独立董事。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
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冉斌,男,56 岁,律师,现任天阳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
人。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其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勇,男,48 岁,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尤尼
泰(深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总经理,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副总经理。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其本
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方案(此项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
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公司第九届董事
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其所在岗位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单
独享受董事津贴;
(2)外部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
(3)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
上述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为公司工作的实际支
出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届董事人员津贴标准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履职之
日起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
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
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三、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项议案同意票 7 票,
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 2023-037 号《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 1、2 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