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竞
争力,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民币8,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
资金状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樊行健 吴士敏 WEI C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