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高: 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及准许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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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 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3-09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及准许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份”或“公司”)收到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 或“法
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申 10 号《民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受理龙
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牌食品”或“申请人”)对公司的 重整申
请。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9)。
《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决定书》,湘潭中院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日,龙牌食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湘 潭中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因申请人认为公司具备预重整的条件,一 并向湘
潭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
(2023)湘 03 破申(预)10-2 号《决定书》及(2023)湘 03 破申(预)10-3 号
《决定书》,湘潭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 组担任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司的预重整工作获得了政府、步步高集团金融机 构债权
人委员会等各方的大力支持,预重整期间,公司经营逐渐恢复、金融债 权债务
关系稳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事裁定书》,湘潭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
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 16-1 号及(2023)湘 03 破 16-6 号
《决定书》,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并准许公司在管理人 的监督
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裁定受理了龙牌食品对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
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
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七条的 规定,
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步步高股份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
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 债权人
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商城路云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西南门
  联系人:张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15200376701、15207323951
  二、准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情况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向湘潭中院提交关于重整期间
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
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 16-6 号《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湘潭中院决定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 督下自
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三、信息披露责任人
  鉴于湘潭中院已经准许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 事务,
信息披露责任人仍为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秘书:师茜
  联系电话:0731-52322517、0731-88820602
  传真:0731-88820602
  邮箱:bbgshiqian@163.com
  联系地址:长沙市东方红路 649 号步步高大厦
  四、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第
险警示,…….(七)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因法院已依法受理公 司重整,
公司的股票已依《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除被受理重 整外,
公司不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事项,亦不涉及其他强制退市情形,重整完 成后,
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经核准后公司股票将 恢复正
常交易。
  如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 负债结
构,扭转公司经营颓势,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如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 清算的
风险。如公司被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
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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