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合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2 年度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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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
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
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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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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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安路 197 号公司 A1 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 年 11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
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五)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六)现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一)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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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
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止。除上述延长有效期外,其他事项保
持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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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议案》,根据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
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
的进行,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止。除上述授权有效期外,其
他授权事项保持不变。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