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目 录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三、会议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
、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请出
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当先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并
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
钟内。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
的顺序安排发言。股东在会议发言时,应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
每位股东发言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四、为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大会议案相关的发言结
束后,即可进行会议投票表决。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
五、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请拟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完成预先登记,于会议开始
前完成现场签到。
七、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八、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
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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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7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70号国际饭店九楼国际厅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沙德银先生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召开
二、宣布股东大会议程并审议议案
三、登记发言的股东代表发言
四、报告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人数
五、投票表决
六、现场计票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宣布大会结束
股东大会材料
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国兴先生因年龄原因,拟不再担任监事、监事
会主席,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单位的推荐,监事会提名管丽娟女士为公
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公司监事会对王国兴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的工作业绩及勤
勉尽责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杰出
贡献表示深切的谢意和由衷的敬意。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简历
管丽娟,女,1978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曾任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规处处长,上海市司法局立法
一处处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锦江国际(集团)
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监。现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