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担任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重大
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
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
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广发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查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供方已承诺上述有关文件、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所提供文件、材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
任何风险和责任;
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核查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的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核查意见;
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
券欺诈问题;
见中列示的信息和对专业核查意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的相关公告,查阅有关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
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伍明朗 陈琛桦
陈华阳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