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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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鹏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 1 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1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滨河大道 5020 号同心大厦 21
层 2101
   首席合伙人:杨步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85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3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86 人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Q-83              卫生
     L-72            商务服务业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72               商务服务业
       F-51                 批发业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2054.64 万元。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
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审计执业存在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 2 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海强,于 2014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11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于 2021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学军,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于 2005 年取得执业注
册会计师资格,有证券业服务从业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于 2022 年
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繁荣,于 2003 年取得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
自 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服务,专职审计工作 20 年。于 2022
年开始在鹏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审计执业存在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海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制鉴证报告费用,较上年审计费用总额增加 10 万元,主要原因系根据公司业务
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
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
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经审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
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工作要求。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鹏盛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鹏盛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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