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3-069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
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
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 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拟
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公司为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凭证。结合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