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7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公告。2023 年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并 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
》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的保
密措施,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8 月 8 日--2023 年 2
月 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中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
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出具《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和《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共有 69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过
公司股票。经公司核查及其个人提交的承诺,该股票交易系本人完全
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
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
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
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情形。除此之外,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
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
进行了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
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
南》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也不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