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1-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3-10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7 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预通
知及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1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截至 2023 年 11 月 7 日收盘,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 30 个连续交易日
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13.31 元/股的 80%(即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盛虹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盛虹转债”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
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结合当前的
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
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六个月(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7 日)内,如再次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盛虹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将从 2024 年 5 月 8 日重新起算,在此之
后若“盛虹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
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盛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关于不向下修正“盛虹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为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修 订 后 的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 同 时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盛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