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
事,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 2023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
发展的需要。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公平、公正原则,以市
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以持续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
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王涌 李国峰 赵云宝 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