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
事,在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前收到会议材料,听取
了相关负责人员的报告,经过对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后,我们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
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的,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到非关联股东
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
保证了公司生产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此表示认可。
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该议案所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董事会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王涌 李国峰 赵云宝 潘明